简明 Python 编程规范
编码
所有的 Python 脚本文件都应在文件头标上 # -*- coding:utf-8 -*-
。 设置编辑器,默认保存为 utf-8 格式。
注释
业界普遍认同 Python 的注释分为两种的概念,一种是由 # 开头的“真正的”注释,另一种是 docstrings。 前者表明为何选择当前实现以及这种实现的原理和难点, 后者表明如何使用这个包、模块、类、函数(方法),甚至包括使用示例和单元测试。
坚持适当注释原则。 对不存在技术难点的代码坚持不注释,对存在技术难点的代码必须注释。 但与注释不同,推荐对每一个包、模块、类、函数(方法)写 docstrings,除非代码一目了然,非常简单。
缩进
Python 依赖缩进来确定代码块的层次,行首空白符主要有两种:tab 和空格,但严禁两者混用。 如果使用 tab 缩进,设定 tab 为 4 个空格。
推荐使用 4 个空格的 tab 进行缩进。
空格
空格在 Python 代码中是有意义的,因为 Python 的语法依赖于缩进,在行首的空格称为前导空格。 在这一节不讨论前导空格相关的内容,只讨论非前导空格。
非前导空格在 Python 代码中没有意义,但适当地加入非前导空格可以增进代码的可读性。
- 在二元算术、逻辑运算符前后加空格:如
a = b + c
; - 在一元前缀运算符后不加空格,如
if !flg: pass
; - “:”用在行尾时前后皆不加空格,如分枝、循环、函数和类定义语言;用在非行尾时两端加空格,如 dict 对象的定义
d = {‘key’ : ’value’}
。 - 括号(含圆括号、方括号和花括号)前后不加空格,如
do_something(arg1, arg2)
,而不是do_something( arg1, arg2 )
; 5. 逗号后面加一个空格,前面不加空格;
空行
适当的空行有利于增加代码的可读性,加空行可以参考如下几个准则:
1. 在类、函数的定义间加空行; 2. 在 import 不同种类的模块间加工行; 3. 在函数中的逻辑段落间加空行,即把相关的代码紧凑写在一起,作为一个逻辑段落,段落间以空行分隔;
断行
尽管现在的宽屏显示器已经可以单屏显示超过 256 列字符,但本规范仍然坚持行的最大长度不得超过 78 个字符的标准。 折叠长行的方法有以下几种方法:
1) 为长变量名换一个短名,如:
this.is.a.very.long.variable_name = this.is.another.long.variable_name
应改为:
variable_name1 = this.is.a.very.long.variable_name
variable_name2 = this.is.another.variable_name
variable_name1 = variable_name2s
2) 在括号(包括圆括号、方括号和花括号)内换行,如:
class Edit(CBase):
def __init__(self, parent, width,
font = FONT, color = BLACK, pos = POS, style = 0):
或:
very_very_very_long_variable_name = Edit(parent, /
width, /
font, /
color, /
pos)
如果行长到连第一个括号内的参数都放不下,则每个元素都单独占一行:
very_very_very_long_variable_name = ui.widgets.Edit( /
panrent, /
width, /
font, /
color, /
pos)
3) 在长行加入续行符强行断行,断行的位置应在操作符前,且换行后多一个缩进, 以使维护人员看代码的时候看到代码行首即可判定这里存在换行,如:
if color == WHITE or color == BLACK /
or color == BLUE: # 注意 or 操作符在新行的行首而不是旧行的行尾
do_something(color);
命名
一致的命名可以给开发人员减少许多麻烦,而恰如其分的命名则可以大幅提高代码的可读性,降低维护成本。
常量
常量名所有字母大写,由下划线连接各个单词,如
WHITE = 0XFFFFFF
THIS_IS_A_CONSTANT = 1
变量
变量名全部小写,由下划线连接各个单词,如
color = WHITE
this_is_a_variable = 1
不论是类成员变量还是全局变量,均不使用 m 或 g 前缀。 私有类成员使用单一下划线前缀标识,多定义公开成员,少定义私有成员。
变量名不应带有类型信息,因为 Python 是动态类型语言。 如 iValue、names_list、dict_obj 等都是不好的命名。
函数
函数名的命名规则与变量名相同。
类
类名单词首字母大写,不使用下划线连接单词,也不加入 C、T 等前缀。如:
class ThisIsAClass(object):
passs
模块
模块名全部小写,对于包内使用的模块,可以加一个下划线前缀,如
module.py
_internal_module.py
包
包的命名规范与模块相同。
缩写
命名应当尽量使用全拼写的单词,缩写的情况有如下两种:
-
常用的缩写,如 XML、ID等,在命名时也应只大写首字母,如
class XmlParser(object):pass
2. 命名中含有长单词,对某个单词进行缩写。 这时应使用约定成俗的缩写方式,如去除元音、包含辅音的首字符等方式,例如:
* function 缩写为 fn
* text 缩写为 txt
* object 缩写为 obj
* count 缩写为 cnt
* number 缩写为 num,等。
特定命名方式
主要是指 xxx 形式的系统保留字命名法。 项目中也可以使用这种命名,它的意义在于这种形式的变量是只读的,这种形式的类成员函数尽量不要重载。 如 class Base(object): def init(self, id, parent = None): self.__id__ = id self.__parent__ = parent def message(self, msgid): # …略
其中 id、__parent__ 和 message 都采用了系统保留字命名法。
语句
import
import 语句有以下几个原则需要遵守:
-
import 的次序,先 import Python 内置模块,再 import 第三方模块,最后 import 自己开发的项目中的其它模块; 这几种模块中用空行分隔开来。
-
一条 import 语句 import 一个模块。
-
当从模块中 import 多个对象且超过一行时,使用如下断行法(此语法 py2.5 以上版本才支持):
from module import (obj1, obj2, obj3, obj4, obj5, obj6)
-
不要使用
from module import *
,除非是 import 常量定义模块或其它你确保不会出现命名空间冲突的模块。
赋值
对于赋值语言,主要是不要做无谓的对齐,如:
a = 1 # 这是一个行注释
variable = 2 # 另一个行注释
fn = callback_function # 还是行注释
没有必要做这种对齐,原因有两点: * 一是这种对齐会打乱编程时的注意力,大脑要同时处理两件事(编程和对齐); * 二是以后阅读和维护都很困难,因为人眼的横向视野很窄,把三个字段看成一行很困难,而且维护时要增加一个更长的变量名也会破坏对齐。
直接这样写为佳:
a = 1 # 这是一个行注释
variable = 2 # 另一个行注释
fn = callback_function # 还是行注释
分枝和循环
对于分枝和循环,有如下几点需要注意的:
1. 不要写成一行, 如: if !flg: pass 和 for i in xrange(10): print i 都不是好代码,
应写成
if !flg:
pass
for i in xrange(10):
print i
注:本文档中出现写成一行的例子是因为排版的原因,不得作为编码中不断行的依据。
-
条件表达式的编写应该足够 pythonic, 如以下形式的条件表达式是拙劣的:
if len(alist) != 0: do_something() if alist != []: do_something() if s != “”: do_something() if var != None: do_something() if var != False: do_something()
上面的语句应该写成:
if seq: do_somethin() # 注意,这里命名也更改了 if var: do_something()
-
用得着的时候多使用循环语句的 else 分句,以简化代码。
已有代码
对于项目中已有的代码,可能因为历史遗留原因不符合本规范,应当看作可以容忍的特例,允许存在; 但不应在新的代码中延续旧的风格。
对于第三方模块,可能不符合本规范,也应看作可以容忍的特例,允许存在; 但不应在新的代码中使用第三方模块的风格。
tab 与空格混用的缩进是不可容忍的,在运行项目时应使用 –t
或 –tt
选项排查这种可能性存在。 出现混用的情况时,如果是公司开发的基础类库代码,应当通知类库维护人员修改; 第三方模块则可以通过提交 patch 等方式敦促开发者修正问题。
已有风格
开发人员往往在加入项目之前已经形成自有的编码风格,加入项目后应以本规范为准编写代码。 特别是匈牙利命名法,因为带有类型信息,并不适合 Python 编程,不应在 Python 项目中应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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